1、贪污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属于“较大数额”,予以立案,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而且对于多次贪污受贿没有经过处理是的,要按照累计贪污受贿数额进行处理。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