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法庭通常分为民事一庭和民事二庭,民事一庭负责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民事二庭负责审理商事纠纷。
2.民事法庭一般分为原告方、被告方、审判方。原被告方为案件当事人(也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在确权诉讼中还包括对民事法律关系有确认利益的人)、
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表人,其人数为1~5人。
3.审判方也就是法庭,分为独任制和合议庭审理制。
4.独任制由一名审判员组成,可以是助理审判员,但不可是
人民陪审员。
5.合议庭审理制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其中可包括人民陪审员),分为一名审判长,两名审判员。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