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交通事故的工伤赔偿是否有双重赔偿金?

更新时间:2022.08.08

关于工伤交通事故双重赔偿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 ①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②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③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建立工伤保险关系,只要该单位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也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予以赔偿。换言之,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 ④如果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保险赔偿有异议,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不属于普通的民事侵权赔偿案件,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⑤工伤保险相对民事损害赔偿来说,有以下特殊的优点: a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赔偿。而民事侵权考虑受害人自身是否存在过失,实行过失相抵,即根据受害人过失程度相应减少赔偿数额。 b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有利于受害人及时获得充分救济;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分散了赔偿责任,有利于企业摆脱高额赔付造成的困境,避免因行业风险过大导致竞争不利;工伤保险还有利于劳资关系和谐,避免劳资冲突和纠纷。 ⑥发生工伤事故: a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 b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则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工伤职工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此理解可参照《保险法》上对人身伤害赔偿的处理。《保险法》第68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应当注意:对b种情形,认为“应当由该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侵权损害赔偿低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其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赔偿予以补足,但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不应计算在扣减范围内。这种责任的性质属于补充责任。”这种观点因违反《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故为错误的。
展开更多

针对交通事故的工伤赔偿是否有双重赔偿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28

当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重合时,一般受伤人既可享受工伤待遇又可以向肇事司机索赔损失,即为双重赔...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一、双重赔偿是可以的,只是部分待遇不可以重复,如医疗费、误工费(工伤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