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
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一、连续缴存6个月可贷款
一直以来必须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以上,才能
申请公积金贷款。自2014年12月1日起缩短到了6个月,推动刚性需求提前入市,早日实现购房梦想。
二、扩大公积金贷款的对象范围
自2015年10月26日起金华市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本市以外(含外省、市)缴存职工在金华市购买住房,均可在购房地申请公积金贷款,解决了跨区域流动群体的购房难题,鼓励外地人员在金华市购房。
三、下调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
2015年5月1日起,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9月份起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二套住房(已结清首套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目前首付款比例已降至史上最低。
四、提高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
原来,市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
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单方为15万元。经去年10月和今年8月两轮调整,目前夫妻双方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单方25万元,比原来有了大幅提高。
五、多轮降息,减轻购房者的负担
随着贷款基准利率持续下降,目前
公积金贷款利率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5年以下年利率已进入“2字头”。以市区
住房公积金贷款50万元,1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为例,2014年月11月22日降息前,公积金贷款基准年利率为4.5%,每月要还5181.92元;经多次降息后目前只有3.25%,每月需还4885.95元。利率累计下调1.25个百分点,每月利息可少还295.97元。
六、首次推出公积金搭桥贴息贷款
金华市首次推出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加快贷款资金发放进度,减轻购房者搭桥贷款利息负担。贴息标准按银行商业性房贷实际执行利率(以同期贷款基准利率95%为上限),与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差额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