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提问者的意见是正确的。
《强制戒毒办法》(1995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布)第三条规定,“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公安机关做好强制戒毒工作”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而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没有
行政强制措施,只有罚款、拘留、
吊销营业执照等五种行政处罚。
所以,正确的说法是:强制戒毒是属于公安管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因而不能以此
提起行政诉讼。强制戒毒与行政处罚的回答,可以参考以上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