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
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处罚为:非法批准征用土地情节严重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下列情形: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当非法批准征用土地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就应当立案侦查。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
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