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侵害类案件,无论是财产侵害还是人身侵权,作为被告人及其家属,想减轻处罚的话,应努力争取赔偿和取得谅解。
对于刑事案件的赔偿而言,分为协议赔偿和起诉赔偿。一般来说,争取越早赔偿,对被告人量刑应该越有利。如果是等待受害人起诉赔偿,则过于被动。
因此,如果是协议赔偿的话,如财产类犯罪,简单举个例子就是盗窃罪、诈骗罪可以根据受害人具体遭受的财产损失金额为依据,协商赔偿。如果是故意伤害类,可以从医疗费、
残疾赔偿金、误工费、
精神损失费等方面进行协商。
但注意的是,赔偿最好的效果,是做到全额赔偿的同时能够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书。如果不能同时取得谅解,效果将打折扣,所以在协商赔偿的同时应该跟受害人方讲清楚,赔偿的同时应该谅解才赔偿。当然,对于严重的刑事案件,如
故意杀人案,可能判决死刑的案件,哪怕受害人家属仅答应赔偿不同意谅解,也是可以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