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
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
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现实生活中,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但大多都是因为享有签约权利的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后,私自处分或欲占为己有而引起的。公有房屋的租赁权其实是居住权利的体现,其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利。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对因该房屋引起的财产权利,均享有一定份额。那种认为承租人就是房屋唯一权利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物权的误解。
公租房拆迁时如何
计算补偿金:
(1)所有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承租人由所有人负责安置。所有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
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所有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原有租赁关系终止。给所有人补偿款不设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也无价格补贴。
计算公式为:
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X20%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承租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X80%+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