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
仲裁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
2、写明申请事项。也就是你想主张的事项。
3、写明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
4、然后写结束语和呈文对象。
5、最后落款,即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二、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内容:
1、明确申请人、被申请人主体身份;
2、确定案件管辖地点及管辖级别;
3、必须在仲裁时效之内主张;
4、必须有相关证据材料;
5、仲裁请求必须合法、具体、全面。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