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知保险公司。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造成的损失情况及保险单证号码、保险标的,保险险种险别,保险期限等事项,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公司。
2、接受保险公司检验。
被保险人应接受保险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如
保险代理人、检验机关)在出险现场检验受损的保险标的,并提供各种方便,以保证保险公司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确认损害程度和损失数额。
3、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索赔单证。
被保险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索赔单证。
4、领取保险赔款
(1)接到领取赔款通知后,被保险人应尽快领取保险赔款,部分赔款超出三个月不领保险公司视为放弃领取。
(2)领取赔款时,法人团体要在权益转让书及赔款收据上盖章,个人要在权益转让书及赔款收据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