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营业执照申请书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在新设立的“五证合一”综合受理窗口填写一张涵盖市场监管(工商、质监)、国税、地税、人力社保、统计等五个部门相关内容的申请表
2、通过审核:
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申请信息录入企业注册登记系统,进入联合审批流程。
注意: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市场监管登记窗口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办通知书》。
3、发放营业执照:
申请人凭《“五证合一”受理通知书》或有效证件到综合窗口领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申请资料原件由市场监管部门保存,在申请人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资料原件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查询、复印。
注意事项:
1、如果企业已经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就不需要重新申请。
2、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登记机关会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保经办机构等单位。
3、尚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以随变更登记一并焕发。企业设立和变更、换照均无需缴费。2018年1月1日以前,企业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企业须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
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为换发的营业执照将不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