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
一、行人之间
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证据证明非
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其交通事故中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
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
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