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的协调机制,加大该类纠纷的协调处理力度。法院、政府法制办、农工委、村镇等部门加强沟通,在矛盾纠纷发生时就及时跟进,协调处理,将矛盾化解于萌芽中。
2、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户、村镇干部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对农村基层组织的干部进行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和充分运用农村土地政策法律。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规范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行为。
3、引导村镇管理部门强化合同意识,规范承包经营证书的发放。承包经营证书是农户取得经营权的证明文件,也是农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依据。不少乡村干部对发放证书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证书发不发无所谓,这样往往容易导致纠纷发生。
4、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情况及土地流转情况的检查。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容易发生的地方,往往政府检查督促不力,对一些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土地发包、收回、流转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及时化解。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掌握、及时处理,能够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防止因
土地承包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
5、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建议农业主管部门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设立
仲裁委员会,不断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加快构建乡村调解、县(区)仲裁、司法保障三位一体的调处体系,公正、及时地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6、法院要加强案件审理力度,加大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案件涉及的法律难点问题强化研究,提高解决该类纠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