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的方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拘留期间,其本人或其亲属可以向对其采取拘留的机关以书面形式
申请取保候审;由公检法机关根据其是否符合取保条件作出相应决定;被决定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及时提出保证人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公安机关对其执行取保候审。
2、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
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