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布破产之后,债务赔偿顺序如下:
1、破产费用
2、公益债务
3、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4、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5、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