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交定金合同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乙
方向甲方预交房屋定金事宜,特订立本合同。双方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任何一方
提交虚假资料使本次交易无法进行,则该方必须承担
负法律责任。
第一条
甲方所
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牌办事处四化建社区
(天伦城银座)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地产证号为:
第二条
乙方的权力与义务:乙方确认购买的房屋为现状房,乙方已看现楼内部,不得借此拒
绝交易,否则当违约处理。
该
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房
屋转让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必须于双方签定本合同时
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出具相应收款收据。该定金待房屋成交时从总房款中扣除。
双方约定年月号后办理
房屋过户手续,乙方应于双方办理交接变更
手续前将房屋转让尾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出具相应收款收据。
第三条
甲方的权力于义务:甲方应当于乙方付清总房款时,将该房地产交付乙方,并履
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
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协助办理交接变更手续;
2.作为房地产附属物品等,其中
房屋产权证等一并交付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做好房屋变
更手续。
3.交付该房地产钥匙。甲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年月日前),应将附随的水
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保证买
方购买后,不需要支付任何购买前所产生的相关物业费用。交付时间后房屋所产生的
随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1、签定本合同后,双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该合同,甲方应双
倍返还乙方所交纳的楼款,作为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所交纳的楼款不予退还,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可以将该物业出售于第三方。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具
有法律效力。
卖方(签字):买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