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虚假质押风险
1、银行查证质押票证时,有密押的应通过联行核对;无密押的应派人到出证单位或其托管部门作书面的正规查询。
2、动产或权利凭证质押,银行要亲自与出质人一起到其托管部门办理登记,将出质人手中的全部有效凭证质押在银行保管。
3、要切实核查质押动产在品种、数量、质量等方面是否与质押权证相符。
4、要认真审查质押贷款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接受共有财产质押,必须经所有共有人书面同意。
5、对调查不清、认定不准所有权及使用权的财产或权利,不能盲目接受其质押。为防范质物司法风险,银行必须严格审查各类质物适用的法律、法规,确保可依法处置质物;对难以确认真实、合法、合规性的质物或权利凭证,应拒绝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