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纠纷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种:
1、协商和解。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地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两种方法。自行和解即没有第三者介入,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从中调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向保监会当地办公室投诉。如果
保险代理人及保险人在展业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或违纪行为,可以向当地的保监办投诉,通过行政途径解决。
3、仲裁。仲裁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的书面协议,愿意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双方都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调解员的身份对双方争议作出裁决。
4、诉讼。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定诉讼程序,对于保险纠纷予以审查,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