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对
财产和债务进行特别约定的,依照法律规定视为采用夫妻财产共有制,即夫妻为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
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但是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所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第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第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其收入确实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第四,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