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个地区相继取消
房产继承公证,那么房产继承公证取消公证后如何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呢?下面步骤可以参考:
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
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
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书办理
房屋过户手续。
《
不动产登记实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
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