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赠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等)、将来要处分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以及遗赠人所在单位或
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出具的该遗赠人家庭情况(有无配偶、子女等)证明书。
2、扶养方为公民个人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体状况证明、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以及其家庭成员同意签订
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扶养方为集体所有制组织的,应提交法人的资格证明、
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资格证明以及该法人具有承担扶养义务能力的证明等。
3、
遗赠扶养协议书。这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订立的、以遗赠扶养这两种法律行为彼此互为条件的书面合同。协议书最后部分,要由双方当事人亲自签名或盖章。
4、对于
遗赠抚养协议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处理,涉及到公证的具体情况,可以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特别是对于公证的申请,还需要由遗赠方和抚养方提供相关材料,由公证部门来进行合法的审查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