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
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
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