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宅基地是禁止买卖的,
买卖宅基地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村本村居民的福利,其
土地所有权仍属于村集体所有。所以,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居民之间转让、出售。不得向外村居民转让、出售,否则,转让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则会被要求返还房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2、另外法律规定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
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也就是法律默认了村民出卖住房的这种行为的合法性,只是转让后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五条【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和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