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要明确担保人是何种类型担保。如果是保证人则分一般保证和
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提供抵押物担保,则只以
抵押物价值为限承担责任。
2、
债务人破产进行破产清算,债权人应向法院申报债权。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3、债务人清算无法还清的债务,由保证人负责清偿。《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
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
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