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该规定容易产生歧意的是:
一、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二、受害人不能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样会形成两个不同标准,以2021年为例,2021年度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10853元,即29.7元/天;2021年度河南省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0216元,即79.4元/天。二者相差接近50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