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涉及婚姻关系解除的纠纷不适用协议管辖,但是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协议管辖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
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
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