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售房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
⑵贷款行对售房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会商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售房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⑶借款人与售房商签订购房协议,并缴纳30%以上的房款。
⑷借款人持购房合同、30%首期付款收据、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收入情况等资料向贷款行申请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表》并在贷款行开立储蓄存款存款账户。
⑸经调查、审查、审批同意后
签订借款合同,贷款行代理办妥抵押登记、律师见证、办理所购房产的财产保险等手续后,当日发放贷款,将款项转入售房商账户,并通知客户取合同和到售房商处办理购房手续。
⑹借款人以后只要每月10日前在存款账户上留足每期应还款额,贷款银行会从借款人账户中自动扣收,到期全部结清。
(7)贷款归还后,贷款行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