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行政复议终止:申请人要求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
限制人身自由的
行政强制措施不服
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现在你应该清楚行政复议终止司法解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