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车祸死亡能赔偿多少钱的回答:
发生交通事故后死亡的,基本上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未经医院抢救死亡的:
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官方统计数据(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年限(60周岁以下20年;以上每增加1年赔偿少1年;75周岁以上,赔5年),确定。
3、
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近亲属可据实要求,各地法院掌握标准不一,石家庄交通事故死亡的一般不超过2-5万。
4、交通费:未经医院抢救的,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经医院抢救的,还有受害人本人和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受害人方往往提供不全,但法院会酌情确定)
5、住宿费:未经抢救的,指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住宿费。经抢救的,还有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才能赔偿。
6、误工费=误工期限×误工收入(一般超过60周岁没有误工费,如果确实上班有收入的可以),无固定收入的,参考当地公布的统计数据或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指未经抢救的,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造成的误工损失。
经抢救的,还包括受害人本人的误工损失。
7、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地地官方统计数据(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未成年人的,计算到18周岁。成年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生活来源的,60周岁以下20年;以上每增加1年赔偿少1年;75周岁以上,赔5年。
被抚养人为数人的,赔偿生活费不得超过受害人收入。
8、财产损失: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二、经医院抢救死亡的:
发生交通事故,经过到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除上述8项赔偿外,还包括:
9、医疗费=挂号费+检查费+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等,按医院收费票据相加数额,确定。情况复杂的还涉及后续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
10、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每日标准,确定。
11、营养费=营养期限×每日多少不定,可参考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12、护理费=护理期限×护理人员收入,一般按1名护理人确定,参考误工费计算。情况复杂的还涉及定残后的护理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怎样举证
首先要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其次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然后有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
(一)道路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为前提。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会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行使证、驾驶证等)。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三)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2、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赔偿费用支付方式】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