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发生了打架行为后,往往会有人站出来说,是对方先动手的,那么先动手是不是责任就更大呢
打架的责任承担原则上是以危害后果作为参考,以造成危害后果的责任比例进行责任划分,谁先动手通常情况下难以对责任承担进行划分。比如说,甲和乙打架,甲先动的手,结果乙把甲打成了重伤,这种情况下,甲不需要
负刑事责任,而乙必须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并且赔偿甲的损失,而甲不需要
承担刑事责任,当然,这种情况下,在量刑时会考虑甲对本案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而对乙处以较轻的刑罚,反之,如果甲把乙打成了重伤以上,其在量刑时,刑罚将会高于乙,因为先动手的事甲自己,甲对案件的产生起激化作用。因此,打架先动手的责任划分需结合结果及案件的发生过程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
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