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承担的主要责任为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对每个具体债务人来说,意味着责任的加重,它使债务人间的内部关系中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力量,并促使债务人共同防止和消除违法行为,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顺利实现。
按照法律规定,
共同债务人对共同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一个债务人都要对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可以选择部分债务人进行起诉。部分债务人
承担共同债务清偿后,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清偿义务的人偿付。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
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