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干涉子女人身自由是违法的。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