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流程如下: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
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4、立契;
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
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
8、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商品房销售时,
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