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过户的
民事裁定书,经法院判决的房子,在判决生效后,过户的方法有二种:
1、由双方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局,依据
法院判决书和相应的资料进行过户。
2、如果对方不主动配合过户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强制过户。
《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
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