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全资子公司:第一种是,从头开始成立一家新公司并修建全新的生产设备(例如工厂、办公室和机器设备等);第二种是,收购一家现有的公司并将其设备纳为己用。
设立全资子公司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全资子公司只有一个法人股东。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制定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
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五)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
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