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满十二周岁的
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2、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法律规定的罪名
承担刑事责任;
3、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
负刑事责任。
《刑法》
第十七条第一、
二、三款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