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的
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
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
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同时,《刑法》第83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所以,如果假释期满无其他犯罪,剩余刑罚不再执行假释期内发现新罪,撤销假释,与新罪合并执行。
《刑法》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