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解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
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司法解释,
夫妻双方离婚后,
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