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在婚内转移
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如果配偶转移财产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法院反映情况,经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对转移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已经掌握了隐藏财产的地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
申请财产保全,以便于今后财产分割后的执行。法院也可以因配偶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让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