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解释自2021年开始启动,到具体实施是经历两年半的时间,在这两年半的时间里,先后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在网上和人民法院报上,包括北京仲裁委、北京高级法院在内,给我们提供了很多的非常好的意见,很多意见已经吸收到这个解释中去了。包括施工企业、律师、国家权力机关、建设部、国家审计署等。经各方面意见加以吸收,经审判委员会两次讨论通过了这个解释。以上是解释的起草情况。
从该解释的结构来看:该解释总共有28条,从大的方面可以分成三个部分:1-26条:讲
建设工程合同,从本质上及学理上划分是属于合同之债;27条:侵权,是保修人不正当履行合同承担的侵权责任;28条:讲生效时间、溯及力、法律冲突三个法律问题。相当于法条的附则部分。
其中第一部分即
建设施工合同部分从大的方面又可以分成两个部分:1-23条讲的实体问题,24-26条讲的是程序问题。
其中,第一部分1-23条再细分又可以分成四个部分:
1-7条:合同效力(讲合同无效,或形式无效但法院应当根据有效的情形处理)
8-10条:合同解除即有效
合同的解除问题;
11-15条:施工工程质量;
16-23条:工程价款。
从法院的审判实践来看,建设合同纠纷的焦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