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又被叫做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它是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
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及其他方面进行证明的活动。
一、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如房产证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应该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三、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进行审核和询问,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并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
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
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