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是能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立口头遗嘱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且遗嘱满足遗嘱人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反规定等条件,即可依法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