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
1、归责原则不同
侵权责任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而仅对极少的特殊侵权行为实行
无过错责任原则。
违约责任采用
严格责任原则,即只要行为人的违约行为,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抗辩事由,行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受害人只需证明违约方有违约行为,不需证明其是否有过错。
2、举证责任不同
在一般侵权责任中,受害人有义务对加害人的过错举证,在
特殊侵权责任中,由加害人反证自己没有过错。
违约责任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相比之下,违约诉讼中受害人的举证责任较小,负担较轻。例如,
医疗事故案件,若按照侵权案件处理,原告要对医疗单位是否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而按合同纠纷处理,则只要证明医疗单位违约、没有及时看好病情就可以了,无须就是否有过错、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举证。
3、
责任承担方式不同
侵权损害赔偿包括
财产损害赔偿、人身伤害赔偿及
精神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范围、方式不能由当事人事先约定;违约责任包括损害赔偿、违约金、定金、实际履行等责任形式,但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方式范围可由当事人事先约定。
【相关延伸】
问: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可以同时主张吗?
答: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可以同时主张,只可以择一进行主张。
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即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民法典》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
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