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提供离婚协议复印件,但在开庭时要提交原件以便核对;如果对方认可复印件的内容,也可以不需要提交原件;
2、凡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
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
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
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经济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