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类公诉案件,当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
被害人谅解,而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那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进行和解。
1、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与
侵犯财产罪的,可能判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
2、是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刑事和解。
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作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