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二)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
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
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希望我对工伤鉴定酒精含量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