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维修一般来说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处理是维权的第一步,如果可以妥善解决的话,就没有必要救过消协、法院这些部门了。如果在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如果开发商不积极整改,可
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第三方维修在于开发商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购房者因为某些原因需要尽快入住,可以自己找第三方维修。这就需要业主保留
房屋质量问题的证据,然后进行必要的催告,维修过程中的费用都由开发商承担。
3.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房屋也是属于商品,所以找
消费者协会也是可以的,但是大家要知道,消费者协会是没有执法权的。协商和解不成,对购房者来说到
消费者协会投诉是最好的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