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逃债的方式有:
1、虚假登记。将公司所有或个人所有的房产、需要登记的动产如机动车等登记在关联人名下。
2、虚假抵押。借用
不动产抵押权人的
优先受偿权,将其所有不动产虚假抵押在他人名下。
3、虚假债务。签订虚假合同,建立虚假债务,然后虚假偿还,转移财产。
4、破产逃债。利用公司的有限责任之法定条件,在债务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利用破产进行彻底逃债,然后再以财产以隐名股东身份方法重新成立公司。
5、利用企业改制进行逃债。
6、利用公司分立合并进行逃债。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
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