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和
不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协商,并需要书面的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了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周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
户籍所在地当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
给孩子改姓更名。
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的。
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了户籍更名,申请人和办理机构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