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定
合同是否有效时,如果合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如果不存在以下情形的,属于有效合同: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即合同不是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订立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行为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双方当事人对
合同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确认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